觸探儀、輕型觸探儀利用 的錘擊動能,對地基土作出工程地質評價;不適宜土的判別統(tǒng)一采用荷蘭式輕型動力觸探儀以貫入20cm的錘擊數小于上表所要求的錘擊數進行確定。
觸探儀、輕型觸探儀利用 的錘擊動能,對地基土作出工程地質評價;
錘重:10kg+10g;
落高:500mm;
大貫入深度:6000mm;
貫入錘錘度:60度;
貫入錘角 大直徑:40mm;
輕型10KG;
輕型觸探儀其它說明
1、不適宜土的判別方法
(1)不適宜土的判別統(tǒng)一采用荷蘭式輕型動力觸探儀以貫入20cm的錘擊數小于上表所要求的錘擊數進行確定。
(2)當采用此法有爭議時,應取樣進行含水量和孔隙比試驗,當試驗結果同時符合 含水量大于或等于液限和 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.0時,則判別為不適宜土。
2、不適宜土深度的確定
荷蘭式輕型動力觸探試驗成果表示方法為:貫入深度為h時所對應的錘擊數N20(擊次/20cm)大于或等于上表中所要求的不適宜土錘擊次數標準時,則此時的貫入深度h即為不適宜土深度。
3、荷蘭式輕型動力觸探儀操作的基本要求
(1)承包人在不適宜土地基施工前 進行開溝排水,紅線范圍內按橫向間距小于10m、溝底寬0.3m、深0.6m的標準開挖網格排水溝,紅線兩邊的縱向排水溝應加深。水田地段觸探試驗須在開溝排水后至少連續(xù)3個晴天后進行。
*您想獲取產品的資料:
個人信息: